九月 13, 2006

贪官的“魅力”你是否能够抗拒?

服刑期间,不穿囚衣,不吃囚饭,可以出入宾馆酒楼接受宴请,可以回家过夜,外出与亲友会见,可以在监舍存放现金和香烟,在狱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处理公司事务,犹如外出度假……这就是原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马建国的监狱生活。因涉嫌向监狱长、监狱刑罚执行科长等多名监狱司法工作人员行贿30多万元,马建国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。昨日上午,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。(9月8日四川在线-华西都市报)
金牛区这位马副区长果然比金牛还牛,在监狱里也不失贪官的“英雄本色”,用借钱、打点关系、报销、发工资等等十八般兵器把工作人员“改造”的俯首贴耳,硬是把监狱“旧貌换新颜”弄成了自己的“世外桃源”。事实上把监狱当作“世外桃源”的远不止马建国,“三湘第一女贪”蒋艳萍,大连贪官邹显卫,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永祥和副院长梁福全等,在监狱里无不依旧“魅力”四射,收时装,收金钱,收奴仆,收美女……“运筹帷幄,决胜千里”。但把他们隐藏于公众视线之外逍遥的决不是桃树、梨树,也不是监狱的高墙,而是他们的亲朋好友、狐朋狗党、以及那些希望能从贪官碗里捞点残羹冷炙的监狱工作人员。
这种荒唐的现象屡次出现,制度的缺陷当然难辞其咎。贪官锒铛入狱为什么还有那么大的“能量”?近一点的原因是,执法不严,监督不力,贪官的赃款没有全部追回,狡兔三窟没有彻底摧毁。远一点的原因是官员在职时操纵了很多不应该由他掌管的资源,权力转化成了资本,所以不在职时相关资源依旧可以运用自如。但制度不是万能的,官员的逍遥狱内令人震惊的还有人的“缺陷”,“监狱长、监狱刑罚执行科长等多名监狱司法工作人员”为什么一一被贪官的“魅力之光”晃花了眼?这个社会还有多少人可以拒绝腐败的糖衣炮弹?有多少人甚至在寻求腐败者的“福利”?

在我读高中的时候,隔壁宿舍有一个男生恃强陵弱,我们宿舍“卧谈会”的时候经常异口同声地在背后声讨他,可是不久以后他住进了我们宿舍。由于此君“美名”在外,所以自从他住进来以后,隔壁宿舍同学晒被子晾衣服再也不敢占我们地盘,甚至连宿管老师也不敢对我们过于严格。而且距离拉近以后我们渐渐竟觉得此君也并不像原先想的那么坏,于是自然团结在他的周围,经常在宿舍大楼里成群结队,呼啸而行,甚觉威风。那个监狱长的经历和我的经历可谓“心有戚戚焉”。他能做到监狱长,我想至少说明次前他对腐败分子应该是深恶痛绝的,可是当贪官真的来到眼前,一下子帮他还掉17万的购房款以后,他大概就开始觉得贪官才是最可爱的人了,开始拜倒在贪官的“石榴裙”下了!
贪官看上去很美的狱中生活的确是一声惊雷,需要引起很多的反省。每一个人也许都应该扪心自问,贪官的“魅力”自己是否可以抗拒?好龙的叶公瞧见真龙颤栗不已,平常痛骂贪官的诸君在可以给你“黄金屋”、“颜如玉”的贪官面前可以做到岿然不动吗?若如此,则人间处处是贪官的监狱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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